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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民法典》中的劳动用工执法问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注释对比解读及人力资源治理全流程应对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

2022-12-22 0
文章摘要:活动网提供关于举办《民法典》中的劳动用工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解释对比解读及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应对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官网最新门票优惠(更新于:2022年10月13日)。关于举办《民法典》中的劳动用工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解释对比解读及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应对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将于2022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优惠票在线报名截止2023年01月10日。一键查询关于举

集会通知

集会内容 主理方先容

关于举行《民法典》中的劳动用工执法问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注释对比解读及人力资源治理全流程应对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宣传图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执法问题的注释(一)》(以下简称《新司法注释》)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门司法注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议》(法释〔2020〕16号)之划定,《新司法注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原颁布的四部有关劳动争议司法注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注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注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注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注释(四)》同步废止。

正如《》将九部执法合而为一从而开创中王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一样,《新司法注释》也开创了对劳动争议司法注释搜集编纂的先河,它既是对已往四部劳动争议司法注释的继续与统一,也是对四部劳动争议司法注释的修正与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司法精神。

然则,与已经废止的四部劳动争议司法注释相比,《新司法注释》在劳动争议处置方面凸显哪些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民法典》将对劳动关系发生什么样的影响?

为此,中国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央稀奇谋划“《民法典》中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注释对比解读及人力资源治理全流程应对实务操作高级培训班”。文件发放局限有限,请收到文件后转发给相关部门某职员,统一组织职员加入的单元,给予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新旧司法注释对比解读及实务操作

1劳动条约期满后未续订劳动者仍事情,用人单元能随时终止吗?

2已经现实推行了口头换取的劳动条约跨越一个月有用吗?

3劳动条约被确以为无效后,用人单元应赔偿劳动者哪些损失?

4用人单元规章制度还能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吗?

5港澳台职员与内地用人单元确立劳动关系需要解决就业证吗?

6下层人民调整组织主持下杀青的调整协议是否具有劳动条约的约束力?

7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事实是六十日照样一年?

8因推行劳务派遣争议而起诉,劳动者以派遣单元照样用工单元为被告?

9劳动者追索劳动待遇、工伤医疗费、经济抵偿或者赔偿金,每项数额均不跨越当地月最低人为尺度十二个月金额的,是否应当根据终局裁决处置?

10劳动条约排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元的缘故原由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抵偿,劳动者请求排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第二部门:《民法典》中的劳动用工执法问题解读及实务操作

1员工提供虚伪信息入职是否一定导致劳动条约无效?

2员工是否可以主张取消提交的告退申请或者签署协商排除(抵偿)协议?

3员工以自杀自残、跳楼威胁企业若那边理?

4企业是否可以通过治理制度对性骚扰行为举行处罚?

5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员工提交告退申请或者签署协商排除协议之后怎么办?

6若何妥善处置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7企业处置员工小我私人信息需要注重哪些事项?

8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派遣单元照样用工单元肩负侵权责任?

9以上、以下、跨越.....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

10与员工签署的条约、协议最先、竣事时间若何盘算?

第三部门:工伤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工间休息吸烟引生机灾受伤是不是工伤?   2员工与同事因事情互殴受伤是不是工伤?

3劳动者在事情中上茅厕受伤是否算工伤?   4下班后去食堂途中摔伤是不是工伤?

5员工在公司旅游流动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6加入公司年终聚餐喝酒窒息殒命是工伤吗?

7下班后在单元浴室沐浴被同事推倒摔伤属于工伤吗?

8公司司理上班途中遭员工抨击受伤属于工伤吗?  

9外出学习在休息场所受伤是不是工伤?

10因公外出时代死因不明,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11因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遭遇事故获得民事赔偿后,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12上班途中雨雪路滑摔成骨折是不是工伤?   

13骑车下班途中撞上狗受伤是不是工伤?

14员工早退路上出车祸是不是工伤?         

15员工上班途中被地铁门夹伤是不是工伤?

16社保部门能否以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为由不予认定工伤?

17员工上班时突发疾病,回家后48小时内殒命是否属于工伤?

18职工因醉酒在上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9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项目及尺度是什么?

20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显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有用吗?

第四部门:招聘治理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招聘广告若何阻止就业歧视?     2《高校结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具有劳动条约的效力?

3公司发出任命通知后能否忏悔不予任命?  

4劳动条约与offer纷歧致该以哪个为准?

5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时,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部门:劳动关系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停薪留职下岗内退职员与新单元成劳动关系吗?

2在校大学生能与用人单元确立劳动关系吗?

3招用到达退休岁数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员属于劳动关系吗?

4挂靠职业资格证书职员与挂靠单元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吗?

5劳动者能以用人单元为其解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第六部门:无牢靠期劳动条约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订立两次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后,用人单元必须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吗?

2用人单元拒绝与相符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金?

3劳动条约因法定情形续延导致劳动者事情年限满10年的,是否应签署无牢靠限期条约?

4相符签署无牢靠限期条件的劳动者已经签署了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劳动者忏悔若那边理?

5哪些可视为规避订立无牢靠限期劳动条约和延续盘算事情年限的情形?

第七部门:二倍人为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单元用工未签劳动条约二倍人为的起止时间若何认定?

2法定代表人、高管、人事部门认真人或主管职员未签劳动条约是否支持二倍人为?

3补签、倒签劳动条约后,是否还支持二倍人为?

4二倍人为是否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5未在法定限期内签署书面劳动条约也不支付二倍人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第八部门:试用期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试用期超出了执法划定的限期有什么结果?

2未到达法定试用期最高限,是否可以延伸试用期?

3劳动者在试用时代同时进入医疗期若那边理?

4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神经病,用人单元能否排除劳动条约?

5司法实践中认定不相符任命条件的参考依据有哪些?

第九部门:加班费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未经向导批准的加班是否有用?

2仅凭电子打卡纪录能否要求加班费?

3若何区分加班和值班?

4盘算加班费中21.75天和20.83天划分代表什么意思?

5劳动者索要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若何分配?

第十部门:调岗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劳动条约中未约定事情岗位或约定不明,用人单元能否调岗?

2用人单元在调岗的同时能否调整人为?

3双方约定事情地址是天下,用人单元能否调岗?

4劳动条约中能否约定多个事情地址?用人单元有稀奇提醒能否单方调岗?

5双方在条约中约定可以单方换取事情地址,仲裁和法院的合理性审查都包罗哪些方面?

第十一部门:女职工“三期”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三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调整事情岗位呢?

2三八妇女节公司放置了事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

3女职工违反设计生育政策用人单元可以开除吗?

4女职工请假去整容,整容时代可以享受医疗期吗?

5女职工在告退后,能以有身为由主张继续推行劳动条约吗?

第十二部门:规章制度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规章制度怎样才气作为劳动争议有用的判断依据?

2企业董事会文件或党委文件可以作为规章制度处置员工吗?

3 《劳动条约法》实行前制订的未经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用?

4原来制订的规章制度对新入职的员工有用吗?

5规章制度与劳动条约划定纷歧致时,应该以哪个为准?

第十三部门:人为支付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旷工一天扣三天人为”正当吗?       2公司压一个月发人为有风险吗?

3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能扣人为吗?        4能给员工虚开人为收入证实吗?

5员工违反薪酬保密制度可以开除吗?

第十四部门:带薪年休假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劳动者入职昔时能享受年休假吗?   2若何确认职工应休的年休假天数?

3带薪年休假能否与其他假期相折抵? 

4员工未提出申请,昔时年休假过时作废的划定有用吗?

5职工自动告退时,用人单元应否向职工折算并支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人为待遇?

第十五部门:探亲假、婚丧假等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企业规章制度里还需要划定探亲假吗?   2员工请事假企业可以不批吗?

3职工仳离后再婚还能享受婚假吗?       4岳怙恃、公婆去世职工请丧假企业需要批准吗?

5产检假、流产假、产假、照顾护士假都有什么划定?

第十六部门:劳务派遣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劳务派遣与借调外派有什么区别?      2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应当放置带薪年休假?

3实践中若何准确明白和掌握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

4劳务派遣时代劳动者有身,用工单元能否将其退回派遣单元?

5用工单元因违纪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元能否与员工排除劳动条约?

第十七部门:医疗期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2医疗期的是非若何盘算?

3特殊疾病医疗期最少24个月吗?           4医疗期满后排除需要支付医疗津贴费吗?

5医疗期满后排除是否需给劳动者作劳动能力判定?

第十八部门:基本养老保险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到达法定退休岁数未缴满15年若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档案被弄丢无法解决退休领养老金怎么办?   

3企业“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岁数若何认定?

4解决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重哪些问题?

5流动就业参保职员到达待遇领取条件时在那里领取退休金?

第十九部门:基本医疗保险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康健体检是否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局限?  2参保职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单元欠缴医疗保险费时代能否报销医疗用度?    4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5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肩负,第三人不支付的能否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二十部门:失业保险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2参保职工能够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若何盘算?  4失业职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代若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因当期不相符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与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能否累计盘算?

第二十一部门:生育保险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两险合并”对女职工生育有什么影响?  

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相符什么条件?

3解决生育保险前有身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4欠费单元女职工若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人为是否可要求企业补足差额?

第二十二部门:排除终止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开除书上没写明理由是否违法排除?  

2劳动条约约定员工告退需提前2个月提出有用吗?

3约定员工去职不提前30天通知要赔一个月人为有用吗?

4员工先因小我私人缘故原由告退,事后能否以“被迫告退”为由要求经济抵偿?

5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部门取消能否排除劳动条约?

6绩效审核制度中关于“末位镌汰”、“审核不及格视为不能胜任事情”的划定是否正当有用?在人力资源治理中若何准确运用绩效审核和末位镌汰,以阻止相关执法风险?

7过错性辞退,即凭证劳动条约法第三十九条划定排除员工的劳动条约需注重哪些事项?若何网络、保留员工严重失职、违规违纪的证据?

8经济性裁员,即凭证劳动条约法第四十一条划定镌汰员工需注重哪些事项?若何认定企业谋划发生严重难题?裁员没有推行该条划定的相关程序是否属于违法排除劳动条约?

第二十三部门:经济抵偿金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劳动条约法》实行前后经济抵偿是否应当分段盘算? 

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元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抵偿?3员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能否忏悔并要求经济抵偿?

4用人单元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到期终止,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金?

5经济抵偿杀青协议后,约定的尺度低于法定尺度有用吗?

第二十四部门:去职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未给员工开去职证实会有什么结果?

2劳动者不解决去职交接手续,用人单元能否拒绝开具去职证实?

3去职证实中能够写去职缘故原由吗?   

4去职协议中约定“不得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有用吗?

5签署去职协议后,劳动者能否以存在重大误解或显示公正为由要求取消?

第二十五部门:培训服务期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培训知足什么条件才气约定服务期?   

2若何设计才气要回培训时代的人为?

3服务期跨越劳动条约限期,劳动条约限期需要延伸吗?

4用人单元违法排除劳动条约,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吗?

5劳动者试用期内告退,用人单元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吗?

第二十六部门:竞业限制争议风险提防与规避实务操作技巧

1未约定竞业限制抵偿金支付尺度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用?

2竞业限制义务是否仅限于去职后,在职时代是否具有竞业限制义务?

3去职前或竞业限制协议推行时代,用人单元能否单方排除竞业限制协议?

4单元违法排除劳动条约,劳动者还需要推行竞业限制义务吗?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元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元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推行竞业限制义务?

二、主讲专家(授课专家以现实加入为准)

李延生: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央、北京雷博斯企业治理咨询中央特聘教授,北京市惠诚状师事务所劳动争议首席高级状师。具有耐久的国家部委机关的事情履历和介入立法的厚实履历。曾任职于原国家经济商业委员会企业司、 中国企业团结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国际劳动事情部等,原劳动部、卫生部《职业病防治法》早期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先后介入《就业促进法》、三方协商机制、整体条约等调研及草案修改方面的事情,并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并担任中国代表团执法照料。

拥有国家级投资银行人力资源治理和状师事务所高级状师双重事情履历,专业从事劳动法研究与人力资源治理实践十余年,在员工关系治理和劳动争议处置方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厚实的实战履历。先后为众多的包罗天下500强、中国500强等著名企业提供过执法服务,并赢得了客户优越的口碑和高度的评价。培训足迹普及天下各地,先后为数万名学员授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艰涩刻板的执法划定,尤其是连系HR的事情流程和最新发生的大量现实案例,具有很强的实务性与时效性。2020年被约请授课的企业有国家能源投资团体、山东高速股份公司、重庆水务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设投资团体、贵州省交通设计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西部水泥团体,佳木斯电机股份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团体,中农团体等央企国企内训,一致好评,即学即用。

韩  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培训中央客座讲师/北京雷博斯企业治理咨询中央法务专家/专家委员会委员。空间无限人力资源团体执法照料;高级人力资源治理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注册薪酬治理师;劳动争议预防调整师(高级)会计从业资格; 薪税师;高级人力资源司理;人力资源风控治理事情履历近20年;主持政府就业择业指点公益项目。具有治理实费心得;曾主持上海大型国企股份(上市公司)人力风控治理事情;

三、培训工具

各企事业单元向导、总司理、副总司理、分管人力副总及相关职员;各有关企事业单元人力资源部(处)、党群事情部、综合治理部、人事部(处)、劳资部(处)、行政办公室、财政部(处)、企业执法照料、各状师事务所状师、各种人力资源治理职员和营业主干及相关职员;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条约法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专业人士;各有关企事业单元工会组织主管向导及相关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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